政府网站建设有权利吗(政府网站的建设模式包括)
政府部门网站建设有没有必要?
有,现在是互联网+时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是必须要有的。这样不仅方便用户查看资料也便于自己整理文件。
政府网站建设的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如下:
1、《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8、《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10、《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政府网站是指一级政府在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建立起跨部门的、综合的业务应用系统,使公民、企业与政府工作人员都能快速便捷地接入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政务信息与业务应用,使合适的人能够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恰当的服务。
政府网站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政府网站是我国各级政府机关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是政府机关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目的:
是为了便民,它是衡量一个地方政府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它作为政府整 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政府与公众的交互媒介,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意义:
一、政府网站是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新一届政府更加强调通过政府的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以适应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政府的执政能力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四项基本职能上。
因此,政府网站工作必须始终服务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始终服务于企业和社会公众,必须始终服务于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是主动顺应我国政府改革发展趋势的行动举措,更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要环节,对于加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绩效水平的展示窗口。
政府网站作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主要接入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网站强调“以服务为主线”,与电子政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完全吻合。同时,政府网站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一扇窗口,能够综合体现出电子政务的后台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系统及制度保障等各个要素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龙头”。
关注国事,行使权利。(10分)江西省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江西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1)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3分)(2)①监督权。②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反映,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监督。③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投诉和举报时,不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得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法。(7分)
本题考查公民的政治权利的理解。第一问考查公民的政治权利在材料中的体现。第二问是循环性问题。题干中“举报”,即可得出监督权。接下便可迎刃而解。